发布日期:2013-05-13 浏览次数:
1、本次重修重考的时间为5月20日--5月23日,具体安排祥见附件重修考试日程表。
2、本次重修重考以学生自愿的方式组织第二、四、六、七、八学期重修课程的学习及考
核。
3、重修考试日程表中无名单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时,学生必须持考试专用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专用准考证丢
失的同学请马上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综合楼二楼)补办。
5、学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珍视前程。教务处、学生处将加强巡视,发现违纪将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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