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2-27 浏览次数:
1、本次重考的时间为3月1日--3月4日,具体安排详见考试日程表(附件)。
2、日程表中无名单的学生3月1日前到教务处考试中心核实,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3、参加考试时,学生必须持校内考试专用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学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珍视前程。教务处、学生处将加强巡视,发现违纪将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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