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长春工大教字[2017]36号),经个人申报和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初评、推荐,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依照《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评审,共评出61项校级奖,其中一等奖23项、二等奖35项、三等奖3项。按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异议期制度,现对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获奖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自2018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某项成果有异议,可向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由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部门: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4303室)
联系人:肖 月、赵 杨
受理电话:85716248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教学成果奖拟获奖项目名单
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