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0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请于5月18日(星期五)前将本学期的实验、实践工作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实践教学科(相关表格见如下附件)。
附件/u/cms/jwgl/201805/091156427p1l.xls
教务处
2018年5月9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长春工业大学第十七届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试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2018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