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各课题组:
为进一步促进实验教学改革以及实验室的开放和交流,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有效实施个性化教育,按照《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7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以及2015年延期项目,拟结题名单(详见附件1).历年已立项且继续开放并需要在今年结题的项目。
二、上报材料
1.《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表》一式三份(附件2);
2.实验室开放成果佐证材料一份(主要包括:开放工作总结、开放时间表、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室开放规章制度、有代表性的实验报告、设计说明书或论文、获得的奖励、“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生成绩单(附件3)等),要求统一装订成一册。
三、评审程序
1.各项目组将结题材料于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表》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生成绩单》电子文档发至实践科邮箱sjjxk@ccut.edu.cn。
2.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参与结题的每个项目进行评审考核。每个项目组要提前准备好答辩PPT,其中项目负责人自述3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2016年立项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需填写《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
2. 凡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需持票据至实践科审核后方可报销。
联系人:韩尚轩 联系电话:85716247
附件:1. 长春工业大学2017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拟结题名单
2.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评审表
3.“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生成绩单
4.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