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1、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查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凡没有按照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学生,不能进入答辩程序。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答辩相关表格可从校园网教务在线下载使用。
2、各学院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13、14日(不得提前)。二次答辩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并于6月15日上午结束并提交成绩。请各学院提前一周将本学院的答辩工作安排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自评遴选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分别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长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报送教务处。同时将 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Excel表),于6月30 日前发送至邮箱sjjxk@ccut.edu.cn,同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存档工作。
请各学院(系)及指导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管理,做好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