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4-24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请于5月15日(星期一)前将本学期的实验、实践工作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实践教学科(相关表格见如下附件)。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7年4月24日
上一条:长春工业大学 2017 年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长春工业大学第六届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