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3-24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请于3月31日(星期二)前将本学期的实验、实践工作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实践教学科(相关表格见如下附件)。没有排实验课的老师,请尽快填写网上实验任务单,于3月31日(星期二)之前到实践科排课以便核对工作量。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5年3月24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长春工业大学2015年大学生化工设计大赛暨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