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要求,为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现就我校组织申报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与条件
1.申报方向。申报项目须重点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实验室安全等建设方向,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优势,推动产业真实场景、前沿技术和实践资源向实验教学转化。
2.申报条件。
(1)项目应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20步,实验类型应为综合设计型或研究探索型。
(2)项目须基于具有相应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项目所属单位须对项目单独或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
(3)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要求,满足与“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网址:www.ilab-x.com)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保障后续共享应用。实验系统须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
(4)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申报材料
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Word版和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扫描版);
2.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格式;
3.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
4.学院推荐汇总表(word版)。
各学院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原创性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并与后续“实验空间”网上填报信息保持一致。
三、时间安排
1.2026年11月4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扫描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院名称+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可发送到邮箱:zyjsk@ccut.edu.cn)。
2.2026年11月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3.2026年11月12日前,学校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4.经省教育厅遴选确定的推荐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于2026年11月20日前通过“实验空间”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完成技术接口联通和运行测试。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申报方向及要求组织申报。要将申报工作与实验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有机结合,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切实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
联系人:陈仁辉、李研昊; 联系电话:0431-85716247。
附件:
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
长春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6年10月21日